马某与施某等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22/03/16
我所代理的马某与施某等民间借贷案件,施某分别在裕华区法院和新华区法院两次起诉,均被迫撤诉。第一次我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上诉均未果。因律师的细致审查,当庭发现对方提交的新证据有约定管辖,法院让对方撤诉否则裁定驳回,对方第一次撤诉。第二次在新华区法院起诉后,因我方提出对方没有提交支付债权转让款的证据不能证明债权转让行为生效的观点,对方因无该证据,在法院沟通下再次撤诉。马某对律师的细致、专业服务给予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