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13630812216
网站首页
冀能概况
冀能党建
业务范围
冀能团队
法律法规
成功案例
冀能风采
冀能文苑
友情推广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冀能律师事务所欢迎您咨询:19131117787欢迎有志之士加入
  • 电话 : 13630812216
  • 邮箱 : hebeijineng@126.com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6号西美大厦1717

成功案例

胡某某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3/16

       胡某某为幼儿,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上幼儿园。一天胡某某在幼儿园上厕所时摔倒磕伤,脸部受伤严重。由于担心孩子脸部留疤,孩子母亲多次到医院为其进行治疗。由于胡某某母亲与某教育机构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至法院。我所了解情况后,接受了本案的委托。我方律师经研究认为,被告方虽为教育培训机构,但其接受幼儿到其学校上幼儿园,孩子完全脱离父母的监护,被告负有监护义务。另外,胡某某为幼儿,其受伤看病,必然需要家长陪护,其不可能自行就医,其母亲必然会请假误工,应当赔偿其误工费。另外,胡某某伤情虽然不构成伤残,但是其受伤部位为脸部,存有无法恢复容貌的风险,胡某某作为女孩必将承受他人异样的眼光,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其自信心也受到伤害,孩子和母亲将长期承受心理的煎熬,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某培训教育机构赔偿胡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