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峰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王某峰与王某于2001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与王某峰父母共同生活并育有二子。2017年9月,王某起诉离婚没有得到支持;2018年8月,王某二次起诉离婚后撤回起诉;2019年4月,王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我所接受王某峰第三次离婚起诉的委托,指派董华菊、张献辉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详细了解了委托人婚姻状况,对案情进行了周密深入的分析,结合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对整个事件进行了梳理,列出《事态进展一览表》,清晰描述了二人婚后每个时间点发生的事情。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两位律师先后到石家庄市某法院、石家庄市某公安局、车管所、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保险公司等多处调查取证,并根据取得的证据制作了多套调解方案应对。
在调解过程中,委托人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经鉴定,王某峰与次子不存在血缘关系,两位律师抓住这一有利证据,迅速改变调解策略,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委托人满意的调解协议。